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第二個家、23/11

其實我真的很想要錢,錢簡直就是可以解決一切的問題。衣、食、住、行,沒有哪一樣不用錢。交朋友也是要錢,不跟朋友去消遣,怎樣能建立關係呢?終究都是錢作怪。所以倒不如現在先賺很多很多錢,那樣之後便可以有舒適的人生。
我現在在53座都替很多學生補習,為的是要賺我第一桶金,再向金融市場進發,以後就無休了。然後我可以去旅行、環遊世界!
但當我每次看見53座的看更,硬是感覺怪怪的,難得可以大學畢業,還得在這裏做個沒出息的看更?何必在這裏搶人飯碗呢?我作為大學生,也是有不搶人飯碗的美德。
今天我在跟馮小弟補習的時候,也不經意說起這個看更來…他竟反駁我,叫我尊重點叫他的名字—方可文—還要加上叔叔的稱謂,弄得我啼笑皆非,他比我只大上一兩年,我要叫他叔叔?他還說這個看更是個大學畢業生,說得很威風澟澟…我倒很想知道這個看更叔叔有什麼厲害之處使馮小弟都拜服得五體投地。不過想繼續留下賺他的錢,還真不可以常常閒聊…間中就好了,始於也要有點成績才有說服力。
我家那座的看更卻是毫無活力,活像等待人生結束的樣子,如果每一個看更都像53座那個那麼年輕有活力可能犯罪率也降低點。不過願意拿著大學生資格做看更,只怕只有這個方可文了。上星期幸好是我旁邊的那一家被爆竊,不是我的家,否則我看我辛苦賺來的錢又要從新再算過了。
一百萬。我等著妳。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第二個家、19/11

如果可以的話,我真的不想自己介紹,這些事情都是麻麻煩煩的。假若我在說我喜歡做什麼什麼、又好像太造作,要討人喜歡;假若我在說我在哪裏讀書、又好像是在炫耀;假若我在說我喜歡的顏色和數字、又好像些迷信的小女孩;所以或者我唯一可以說的是我的名字︰陳樂家。但也實在很不悅耳,而且也不像是個女孩的名字。平實得來……太平實了。雖然我認為只要認識我夠久的人就不用我再說什麼來解釋我是個什麼人,但不竟人也是靠第一印象來交往吧。說穿了就是樣貌甜美就什麼都行、樣子一般還可以做朋友的、樣子醜陋的還真是什麼都不能作呢…
我也想表達我的內心想法、然而要找個真心想了解自己的人還是有點難度。為了增加這個可能性,把自己的想法都記在網誌絕對是個好辦法,這樣有心的人隨時也可以上來看看、明白我了。唉、作為人類還是無法逃離自己期望被人認同和為群體貢獻的慾望,或者可以不太負面的叫作想法吧。
除了我自己在第五十四座的家以外,我發現自己也有第二個很相近的家—第五十三座—我的人生幾乎不是在前者就是在後者。時間表排得滿滿的,連去個商場逛逛的時間也好像沒有。不過一樣挺有趣的是第五十三座那個警衛好像很年輕,大約跟我差不多年紀吧。我沒跟他說很多話,但我心想這個人一定不是一個普通人吧。
我快要外出了,下回再寫吧。